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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

董事會運作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設董事九至十一席,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但不得違反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及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三之規定。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三席,有關獨立董事之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現任九席董事,任期113/6/14-116/6/13止

職稱

姓名

性別

選任
日期

主要經 (學) 歷

董事會重要決議

董事會評核管理辦法暨評核結果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陳慶昌

委員

吳誠修

委員

郭茗君

審計委員會:以監督下列事項為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陳慶昌

委員

吳誠修

委員

郭茗君

薪酬委員會:以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制度為目的
本委員會之
職權範圍 
  訂定董事之薪資報酬   
•  訂定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其他由董事會交議之案件。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